活动回顾 | 干货来了!近期私募股权基金备案要点
上周五,武汉基金产业基地联合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、积募共同举办了《私募股权基金产品备案要点》线上直播,积募合伙人、产品总监方健分享了股权基金备案的热门问题,怎样才可以把握协会的审核要点,快速完成产品备案、顺利投资?我们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要点。
目录
一、基金交易结构设计要点
1.托管及募集监督的架构考量
2.托管及募集监督备案要求
3.双GP基金架构设计
4.关联交易
二、基金合伙协议及备案材料重点
5.可转债及债权投资
6.维持运作机制
7.基金存续期限及封闭运作
8.风险揭示书
三、基金募集及合格投资者要求
9.关于基金募集完毕的要求
10.投资者出资能力
四、交流讨论
热门
问题
01 备案时写的是组合投资,扩募之后,实际只投资了一个标的,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?
不建议这种操作,协会已经明确说了需要组合投资才能扩募。
02 “每一个投资者均已完成不低于100万的首轮实缴出资”,那是不是每一个投资者只要出100万就可以了?
建议实缴出资要与实缴节奏相吻合。如果前期实缴的没有那么多或者前期不需要这么多实缴款,最好在合伙协议当中对实缴节奏予以明确,或者管理人通过缴款通知书明确。如果出现前期没有实缴完毕的情况,建议客户签署一份首轮募集完成及后续实缴安排的说明,由管理人盖章之后上传,避免协会反馈。
03 认缴和实缴差距多大是有可能会被反馈?
具体比例的话,我是建议大家参照20%这个要求来,因为在基金备案后,协会会通过公示的页面去公示基金的基本情况,如果基金的实缴比例低于20%,或者是目前存续的规模低于500万的话是会公示的,所以建议大家可以以这个比例作为参考。
交流
讨论
01 LP是一个未备案的合伙企业,未备案的合伙企业有哪些注意事项?
首先第一点,未备案的合伙企业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,也就是说净资产要1000万以上,首轮实缴出资要在100万及以上。
第二点,因为是未备案的合伙企业,所以需要穿透去看二级投资者甚至三级投资者,他们是否满足合格投资者的要求,并且穿透之后的二级投资者也要最低实缴100万以上。
02 如果合伙企业是员工持股平台,是不是需要满足上面说的两种情形?
首先没有法律法规对于员工持股平台有豁免,所以倾向于认为员工持股平台作为一个合伙企业,需要满足合格投资者的机构投资者的要求,并且需要履行购买私募基金的相关的流程和手续,首轮要实缴100万及以上,同时要签署风险调查问卷、风险揭示书等相关材料。
如果穿透之后,只有管理人跟投或者员工跟投,可以适用于前面说到的豁免政策。
03 管理人与LP先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,再作为GP成立一个基金,那么合伙企业是不是也算是基金需要备案?
合伙企业如果满足有对外募资、由基金管理人管理、以投资为目的这些条件,需要去备案。
这个地方会有一点问题,如果备案为基金的话,它再作为下层基金的GP其实是不可行的,之前在一个案例当中也有碰到,协会认为基金本身不具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能力,所以已经备案好的基金是不可以作为下层基金的GP的,可以作为LP。
04 组合投资基金当中某个项目退出后,退回本金是否一定要做减资处理?
是不是一定要做减资处理其实要根据合伙协议当中的约定,如果合伙协议当中约定是先回本后回收益的话,一般性来说是会退出做减资的。
其实如果相应的税交完,会发现注册地的工商也不一定会强制要求减资,所以这个还是要根据具体基金运行过程当中的实际情况来看。
05 基金退出前,认缴规模并未完全到位,可以吗?
这个没问题的,因为像目前合伙企业或公司型的公司,工商其实并没有完全实缴到位的要求。
对于基金来说,如果确实后续的融资LP不愿意出了,并且也没有投资需求了,其实很多基金在为了保障合规的情况下,会去做一定的减资,当然其实不减资也是没有没有什么影响,也是合规的。
06 合伙协议内能约定门槛收益率吗?
合伙协议不能约定预期投资收益率,如果是以收益率作为业绩报酬的计提标准,是OK的。




